高唐县祥和花园廉租住房分配方案为确保我县祥和花园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通知(鲁政发 2007 74 号)和高唐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高政发 20075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祥和花园廉租住房位于县金城东路南侧,原国棉厂2 号院,共前后两栋楼房,总建筑面积7904 ,计 144 套。建筑面积每一、祥和家园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户约 40 50 平方米之间(不含地下室面积)。面积以测绘大队测算后面积为准。租金经物价部门审核定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 元, 储藏室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 元,水、电等其它费用另计。二、配租对象本次配租对象为2011 年 6 月 3 0 日前经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三、办理流程办理步骤办理内容需携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