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服务申报合同甲方:北京维尔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等相关法律规定 ,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乙方委托甲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促使项目申报成功, 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 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该项目所需基本资料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申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撰写申报材料,组织附件,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 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 应甲方的要求, 乙方应当配合完成;2、甲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申报服务内容,维护乙方利益;3、乙方有权就甲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 甲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并按乙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4、甲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除得到乙方允许外,不得向除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