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党风廉政意见篇1:廉政鉴定意见中共22县11镇纪委关于王树林同志的廉政鉴定意见同志,男,生于1964年10月,中共党员,现任11镇人大副主席职务。该同志多年来在平常的工作中、生活中时时处处以党风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履行各种规章 制度 ,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生活上做廉洁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同时,该同志讲政治,顾大局,识整体,讲团结,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问问题,能及时主动请示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公道化建议和解决方案。工作中处处起榜样作用,并能要依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动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上级制定的各项条例和禁令,规范业内、业务行动,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能充分发扬党的良好传统和风格,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主席团平常业务和国土、农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精神文明等诸多分管工作。1、认真履职尽责,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为1名党员领导干部,该同志能认真学习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争做党风廉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