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务例行公然制度1、公然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然坚持“公然、真实、及时”原则,凡属中国 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试行) 和省直机关工委党务公然目 录要求公然的内容,只要不触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 度地予以公然。主要包括:工委机关本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思想、组织、作 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意见、措施和实行情况 ;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培 训计划 ; 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 ;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 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 年度和阶段性重要 工作安排和实行情况 ; 党员干部背纪案件查处情况 ; 干部人 事工作和工委本身建设方面需要公然的其他内容。实行职责方面。主要包括贯彻省委部署的工作落实 情况; 关于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决定、决议情况和工作部署、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工作 ; 干部民主测评、 推荐、提拔、 使用情况 ; 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后备干部推荐、竞争 上岗,干部考核赏罚情况 ; 重大资金的使用 ;行政经费、工委 管理党费、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其他需要公然的情况。常规性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