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序号:景建招 A2018015 号 招 标 人 (盖章) : 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人 (盖章)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编 制 时 间: 2018 年 6 月 12 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18 年 6 月 14 日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1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2、传真: 0578-2998875 目 录 招 标 公 告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 6 三、总 则 . 7 四、投 标 人 资 格 . 8 五、招 标 文 件 . 9 六、投 标 报 价 . 11 七、投标文件 . 12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 13 九、开 标 . 14 十、评 标 . 15 十一、其他 . 18 十二、授 予 合 同 . 19 十三、工程结算 . 20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 2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2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2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27 第四部分 合同
3、附件格式 . 45 第三章 技术规范 . 52 第四章 投标文件 (格式 ) . 53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 (格式 ). 53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 86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 8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87 第八章 附 件 . 89 附件一、开标程序 . 89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2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景建招 A2018015号 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4、,工程立项批 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 2017 123 号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解决 。 二、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建设地点: 景宁县渤海镇梅坑村 ( 2)建筑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602.78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 245.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83.78 平方米,建筑密度 40.80%,容积率 1.63,绿地率 5%。主要建设一幢四层办公用房(一层为 3.9 米,二至三层层高均为 3.3 米,四层层高为 3 米)、以及绿化、给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 ( 3)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 的内所有内容 (具
5、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 5)质量要求: 合格 ( 6)招标控制价: 1898915.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 2017 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 B 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 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 的人员。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
6、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8 年 6 月 14 日 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 CA 锁办理咨询电话: 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
7、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 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
8、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鹤溪人民中路 182 号 联系地址:丽水市中岸 48 号(原交警富岭中 队)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 李琳 电 话: 0578-5093770 联系电话: 0578-2998875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3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一
9、 第 1页共 3页 工程名称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建设地点 景宁县渤海镇梅坑村 招标联系人 李琳 电 话 0578-2998875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无 投 标 人 主 要 条 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 2017 丽水市国有投 资工程建
10、设项目房建市政类 B 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602.78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 245.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83.78 平方米,建筑密度 40.80%,容积率 1.63,绿地率5%。主要建设一幢四层办公用房(一层为 3.9 米,二至三层层高均为 3.3 米,四层层高为 3 米)、以及绿化、给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工程招标控制价 1898915.00 元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提交: 缴纳方式见前附
11、表三 退还: 直接退还到交纳账户 高额保函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上传交易平台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与上传交易平台一致的纸质标书一份,并随身携带与加密电子标书一致的无加密标书备用。 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地 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26号三号楼 接收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 开 标
12、 时间: 2018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 地点: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4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前附表二 第 2页共 3页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 5% 其 中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未履行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10 2
13、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丽水有关规定执行 3 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 后 5 天内 4 工期提前、延误 ( 1)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 元 /天 ( 2)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 履约保证金的 / ( 3)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伍佰元 元 /天 ( 4)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履约保证金的 30 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2.5 % 6 优质工程奖 / 7 标化工地奖 / 8 安全文明施工费 详见招标文件 9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 详见招标文件 暂列金计入总价 ,不作下浮 10 重新招标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等情
14、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 3日。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5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前附表三 第 3 页共 3页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 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详见招 标文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
15、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详见招 标文件 3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1、复印件加盖公章: a、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 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 b、 2017 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 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公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提交的资料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类证); d、专
16、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类证); e、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 f、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证明; g、评标办法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 4 交易席位费 按中心规定收取。 5 投标保证金 的缴纳 交纳注意事项: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交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2、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参与投标项目时,系统会自动生成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17、,并以注册“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库时明确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帐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6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按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规定退还。 7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电子标书的内容(报价、工期、项目负责人)必须和纸质的投标文件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8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景宁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 323500 地 址: 景宁县 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26号 电话: 0578-5093134 监督机构: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18、局 邮编: 323500 地 址:景宁县建设 路 1 号 电话: 0578-5080738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6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18 年 6 月 14 日 发布媒介: 1、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 http:/ 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2、县招标投标中心信息栏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 1、网络下
19、载:http:/ http:/ 3 现场踏勘和答疑 自行前往 项目所在地 4 投标人提交异议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前 提交方式: 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同时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异议(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异议) 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实质性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http:/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 7 工程招标控制价投 诉时间 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 日内 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 8 交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高额保函 投标截止时间前 招标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 招标投标中心 9 交易席位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 标文件递交至 :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11 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景宁畲族自治县 招标投标中心 1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 3日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 13 招标人决标,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上公告招标结果。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 ,取消其中标资格 ,对其进行担保索赔 ,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 注: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 ”的为不采用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7 页 招标代理机构
21、: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三、总 则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 工程名称: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 2、招标人(建设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 。 3、 工程地点: 景宁县渤海镇梅坑村 。 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 2017 123 号 。 5、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 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 。 6、工程内容: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602.78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 245.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83.78 平方米,建筑密度 40.80%,容积率 1.63,绿地率 5%。主要建设一幢四层办公
22、用房(一层为 3.9 米,二至三层层高均为 3.3 米,四层层高为 3米)、以及绿化、给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 7、 工程 招标 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8、现场条件: ( 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 已完成 。 ( 2)、三通一平情况: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 3)、现场交通条件: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 4)、其它 : 施工现场接水、接电、用水、用电、工程四周安全防护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 人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 9、工期要求:招 标工期为 180 日历天 。 10、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1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本工程文
23、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J375-2013)。 12、其他: 无 。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三) 本工程招标 允许 不允许 投标人组 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委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质疑(异议)、投诉、谈判、签订合同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 (四)工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总承包发包) 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
24、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中标人收取总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8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 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
25、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等一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四、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前附表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 2017 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 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
26、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
27、其他: 无 (六)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景宁县千峡湖湿地保护站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第 9 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998875 传真: 0578-2998875 资格审查在 开标时 进行, 投标人必须提交 前附表 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 标 文 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28、( 6)图纸;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8)投标文件格式; (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10)根据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案后有效。 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九) 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1、本工程 设立 不设立 工程招标控制价。 2、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或浙江省和丽水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后,经 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审定得出的工程最高限价,投 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工程招标控制价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