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进程,完善集团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集团资本运营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部门绩效考评工作充分考虑集团作为投资者、管理者、融资者的职能要求,并体现“突出结果、兼顾过程、便于操作”的特点,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真实性”的原则。第三条 集团部门绩效考评以部门工作职责和经营工作计划为主要依据。第四条 考评目的、考评对象、考评时间、考评指标体系、考评形式相匹配。第五条 集团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评以业绩考评为主;集团为特定目的可以实行不定期专项考评。第二章 考评对象第六条 考评的对象是集团下属各中心、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第七条 集团各中心及子公司对其下属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和建业住宅集团部门绩效考评操作细则执行,集团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第三章 考评内容和指标第八条 根据集团管理特点和实际情况,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包括业绩考核及管理考评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