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绩效奖惩机制,运用考核手段,调动和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组织优化和团队建设,提升整体绩效,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各级组织、员工绩效考核管理。第三条 绩效考核原则1、公平公开原则考评标准、考评程序、考评办法坚持公平、合理,并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对内部全体员工公开。2、定期化与制度化绩效考核是对组织、员工过去和现在的工作情况的考察,也是对未来工作情况、工作行为等进行预测,将绩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而了解组织和员工潜能,及时发现组织和员工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发展。3、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绩效考核内容坚持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量化指标遵循“SMART”原则,即考核指标必须是具体、可衡量、可达到、目标之间相关、目标有明确的完成期限。4、沟通与反馈考评结束后,各级组织负责人之间、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要及时进行绩效沟通,告知考评结果,提出绩效改进意见或建议,听取被考核人的意见或建议。5、客观公正原则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