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丰华纺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员工绩效考核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它是对员工任用、晋升、调薪、奖惩、培训的客观依据,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结果也是重要的激励手段,为保证员工绩效考核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科统一组织归口管理,各部门和科室具体实施。第二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事先公开,考核直属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主持,以员工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考核评分、评语对不同的人应有差别,即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差别等原则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与激励性。第三条 绩效考核分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年中考核主要用于改进上半年工作绩效,修订下半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考核主要用于发放或扣减全年度绩效工资、岗位轮动、职务晋升和降职。第四条 绩效考核的工作原则: 1、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见面。 2、考核者及被考核者不能将考核结果泄露他人。 3、考核结果员工应签名,有意见可表述,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第五条 绩效考核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