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巨野县 万丰镇 2000 平方米智能育苗温室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DXY-2017-061 招标单位: 巨野县利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 信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 十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2 第六章 图 纸 .4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巨野县 万丰镇 2000 平方米智能育苗温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巨野县万丰镇 2000 平方米智能育苗温室建设项 目 已
2、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巨野县利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为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投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 信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 : 巨野县万丰镇亿丰生态庄园 2、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 及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3、工程规模 : 拟建设一座 2000 平方米的智能育苗温室一座,配套 1200 平方米的育苗床及物联网设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 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 相关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报名采取投标人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于开标时办理报名手续,按招标文2 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资料直接参加开标会议的方式。 五、招标文
4、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 的投标人 ,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网( 网址: http:/101.200.228.127:6677/)”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果招标文件需要变更、澄清或 者答疑,变更、澄清、答疑也将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浏览下载。 5.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
5、时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巨野县利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关先生 电 话: 1377498622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信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李经理 15550177388 2017 年 10 月 23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巨野县利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关先生 电 话: 1377498622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山东 信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1555017
6、7388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巨野县万丰镇 2000 平方米智能育苗温室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巨野县万丰镇亿丰生态庄园 1.2.1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 期: 3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 资质条件: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 2) 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投标人须
7、具 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 相关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 ( 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经理) ,开标时需要提供原件 (以检察院出具的证明为准,由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检察
8、院查询 ) ; (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0月 30 日 17:30 时 前;在规定时间截止前未提出问题的各潜在投标人,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7:30 时 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图纸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9、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7:30 时前。 方式:澄清、答疑内容将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发布,不再给与书面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浏览。招标文件的澄 清 或 修 改 文 件 一 经 在 巨 野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101.200.228.127:6677/)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本 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澄清内容
10、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修改内容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具体要求,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 天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电汇的形式 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至巨野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 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 万元人民币(¥: 20000.00 元) 提交单位:巨野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到账截止时间 : 2017 年 11 月 14 日 8: 30 时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和电汇的银行交换时间以及节假日银行休班带
11、来的影5 响,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巨野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账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保函。) 账户名:巨野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矿区支行 帐 号: 236433112890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16 年度财务未审计时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说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来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开标日期前三年若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说明起因、过程、结果,如有隐瞒,一经发现、举报、查实
12、,按弄虚作假处理。以判决或仲裁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需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确认 。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唱标单一式两份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
13、散和 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如因投标文件格式或装订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1.2 封套上 标注 招标人名称: 项目 投标文件 在 2017 年 11 月 14 日 9:30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9:30 分 开标地点: 巨野县公
14、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6 5.2 开标程序 ( 7)逐一检查投标人有效证件原件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8)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宣读标书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 保证金 的形式:支票或银行汇票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 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提交于招标人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壹佰万元整( 1000000.00 元 ) 投标人的
15、报价均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 8.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8.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4 开标会议现场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 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 位为其 缴纳 的 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
16、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须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经理, 投标人自行去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查询) 。 以上证书复印件(齐全有效)装订在投标文件 内 ,并与原件保持一致。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将以上证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时,投标人的 资格审查资料现场公示并记录,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查,证件携带不全或证件审查不合格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8.5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有限制、排斥投标人情形的,应当在投标
17、截止时间 15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已经 退还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7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 项目 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 项目 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参加巨野县招标采购活动: ( 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19、 ( 3)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供他人参加投标或采购活动的; ( 4)投标人围标串标的; ( 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 6)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拒不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成交合同的; ( 7)中标成交人转包项目的; ( 8)中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的; ( 9)中标成交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10)中标成交人配备的项目班子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须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的; ( 11)中标人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未按合同中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值守,确有特殊原因应书面向招标人、监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场。对项目班子人员值守情况由招标人、监理方进行日常
20、管理,建立管理日志;行政监督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成交人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擅自脱岗两次及以上或关键环节离岗的。 本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采用押证制。 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 项目 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交易 服务费: 按有关规定执行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