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职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换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1步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力,增进干部成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换工作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轮岗交换是指学院党委根据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为使干部能在多个工作岗位接受锻炼,提高其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以干部的任期情况为主要根据,有计划地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剂。 第3条 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换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3)坚持民主公然、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重视实绩、大众公认原则; (5)坚持因才施用、工作需要; (6)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2章 对象与范围 第4条 干部交换有计划地在学院党政机关与教学单位、教辅单位之间,党群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进行。交换范围为学院中层实职领导干部。 第5条、干部交换轮岗的对象 (1)需通过轮岗交换承受锻炼,丰富经验,提高水平的年轻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