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社会保险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渝人社保基治办发xx年2号文件的精神,依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召开基金专项治理睬议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展开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安排落实相干科室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1、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xx年年3月,我局制定了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内部控制进程中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内容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共7章4105条。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管理、数据信息管理与保护、稽核监督等部门的重点业务岗位不得使用非在编聘请人员。对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稽核监督等工作岗位应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赏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3)业务部门严格审查参保申请人的进入资历,应按规定的标准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征收计划,并对参保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台帐管理。 (4)对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