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操作方式及税费计算3篇私车公用操作方式及税费计算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甲乙都是某公司的员工,都将自家车交由公司使用,车辆租金每个月均为3000元,乙与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而甲没有。则所缴个人所得税就有差别。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8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补助、补贴和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获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1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情势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获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依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若甲和乙扣除“3险1金”后的工资均是4500元,车辆租金均为3000元。那末,甲依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为(4500+300050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