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第1条为进1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宣扬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掌控高校订确发展方向,扎实办好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单位(含学生会、学生社团)举行或参与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第3条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自觉承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3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扬、党管意识形态,切实担当起繁华发展中国特点哲学社会科学的职责使命。第4条组织展开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1会1报”制度,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