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歇马梁滩河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磨滩桥 -西管桥段)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比选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8 年 09 月2 歇马梁滩河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磨滩桥 -西管桥段)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歇马梁滩河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磨滩桥 -西管桥段) 已由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北碚发改 2018399号 文批准建设,比选人(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歇马梁滩河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磨滩桥 -西管桥段) 2、
2、项目地点: 歇马街道天马村 3、工 期: 90日历天 4、比选限价: 719823.29元(含安全生产费 9127.14元) 5、工程主要内容: 新建 长度 411.44米, 休闲健身 步道宽 2米。本工程由步道和人行道工程组成。 6、比选范围: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报名承包商资格条件 已进入北碚区应急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 及以上 。 三、公告时间 2018年 9 月 12日起至 2018年 9 月 18 日止 四、提交材料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和比
3、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 9月 19日 9时 30分至 2018年 9月 19日 10时 00分。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 六、比选程序 1、业主和监督部门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在比选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除装入比选文件一并递交外,另需准备 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资格(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不含资质证书),若比选申请人无法在现场提供比选申请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要
4、求具备的资质条件,当场退回比选申请文件。 2、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递交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第一轮所抽3 取顺序号的顺序抽签,最终抽取三家比选 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若报名且通过资格预选的比选申请人少于或等于三家,则直接参加比选。若提交书面材料且符合本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一家,业主可直接与其签订合同。 3、随机开启三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密封袋,唱出比选报价。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0款的要求审核其总价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否超
5、限价。如果三家比选申请人中出现废选,导致参加最终报价得分计算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按上述第 2款的规定,从余下的比选申请人中抽取递补。 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 2.7款对三家比选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计算,评出一、二、三名。如评分相 等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七、业主对中选承包商的工作要求 中选承包商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3 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区交易中心备案。 八、附件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比选限价 附件
6、四:图纸 附件五:合同 比选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公章) 联 系 人: 高 元 庆 联系电话: 13368397777 比 选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公章)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023-62817911 2018年 9月 12日 4 附件一 : 比选申请人须知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 比选范围 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月 1.
7、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 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5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经现场踏勘后发现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8 年 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前书面通知比选人。 1.6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9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前,比选人将在北碚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 http:/ 1.7 分包 不允
8、许 1.8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1.9 参与比选 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0 比选报价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 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 ,按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 (估 )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基 2011) 97 号)及重庆水利局文件渝水 2016151 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为依据,施工机械台班
9、费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水基 200556 号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为依据,定额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水基 200556 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水利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重庆市水5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利工程维修养护与防汛应急管理碚训班碚训资料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 2、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3、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最高限价(总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最高限价为 719823.29 元(含安全生产费 9127.14 元),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详见
10、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4、比选申请人不得多报或漏报清单子目,项目业主将不予接受,并取消其比选资格。 5、投标人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 2009) 28 号)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 1.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单列报价,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否则,视为废标。 6、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6.1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选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
11、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 6.2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 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6.3 材料运输距离由比选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选后不调整。 2.1 比选文件的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 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3 装订要求 按照附件二的填报格式要求,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另外手持一份)、比选申请函、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4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比
12、选申请文件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5 递交比选文件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地点 2.6 比选时间 和地点 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2.7 比选办法 综合评估法 1、比选基准价:抽选中的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比选基准价。 2、在算出比选基准价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比选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4 分,每减少 1%扣 2 分,满分 100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 后两位)。 3、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4
13、、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随机确定一家为中选单位。 2.8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 不接受 2.9 比选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3.0 偏 离 不允许 3.1 履约 保证金 ( 1)担保形式:保函或转账支票 ( 2)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 10%。 ( 3)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比选人指定帐户,否则取消中选资格,比选人将 依序重新确定中选人。 (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3.2 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形式,
14、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结算总价实际完成分部分项合格工程量中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临时设施费 +安全生产费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清单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价暂定价部分的结算价 +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2、暂估价部分的结算,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认质认价据实结算。 7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变更的估价原则 (1)新增及变更项目如果 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子目的采用适用子目单价,有类似子目的可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2)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的,参照同期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所刊材料预算价(若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
15、由监理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市场询价)并按以下定额组价。 (3)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 (估 )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基 2011) 97 号)及重庆水利局文件渝水 2016151 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为依据,以施工机械台班费依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水基 200556 号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为依据,定额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水基 200
16、556 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重庆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与防汛应急管理碚训班碚训资料为依据。 4、 本工程的所有费用以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造价。 3.3 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 全部竣工且经验收合格 后 ,支付 至 中标价的 70%; 3.工程结算且完成审计后, 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95%,剩余的 质保金(审计金额的 5%) , 在保修期满后,经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无息退还承包人。(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工程质量保修条款规定执行)。 3.4 中标公示 本中标公示在 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发布,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7、1.收费标准:以与业主签定的招标代理合同为计算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收取方式 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付清。 8 附件二 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目录 (一 ) 比选申请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一) 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比选总报价。项目经理为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文件。 3如我
18、方中选: (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我方承诺在施工期间不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1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 年 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比选申请 人 :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