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于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乡关于展开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扎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1步规范村务公然民主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我乡根据瑞基廉20*1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周到部署,对比浙江省违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动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对20*年以来本乡17个行政村的村级财务管理、集体土地使用管理和旧村改选廉洁自律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1、履行情况 1、有2个村未及时公然xx年年下半xx财务使用情况。 2、各村xx年xx的接待费、差旅费均按标准和各自实际情况报销,且未超越规定的金额。 3、各村村干部通讯费用都已依照文件规定报销发放,未超越限额。 4、各村村干部报酬均按文件发放,未超越限额。 5、各村不存在拒报票据未处理的情况。 6、 各村严格履行财务法规,均未设立帐外帐、背规多头开户。 7、各村均履行“2笔联签”的报销程序。 8、各村支出均未发现在老协报销的情况。没有发现有关部门或个人向村集体组织收取钱物情况。 9、各村建设的工程项目都已按规定进行了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