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2020年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PAGE 为贯彻落实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延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风格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役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安工作提供坚实的服务与保障,结合县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1、组织领导成立政和县公安局党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考核工作由县局政工室牵头组织实行,每个月抽调1个支部的支委委员或党务工作者参与支部党建工作检查。2、考评对象县局党委下属各党支部。3、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考评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加分制;年度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5星级),9095分的为良好(4星级),8090分的为合格(3星级);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4、考评方法实行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5、基础考核项目(1)严格落实“3会1课”制度1、每个月最少召开1次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