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企划部全套营销系统文件 第一类 商场形象规定和办法户外区域1)户外装饰1、重大节假日及公司的庆典活动需进行户外装饰时,如设置花坛、花池、悬吊装饰物等,须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平面图纸或施工方案,经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后定稿。2、设计图或效果图由申请单位提供,营销部负责审核并报送上级部门,后勤部和工程部负责施工材料及施工事宜,保安部负责装饰现场的安全和日常维护工作。3、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出现任何问题,经公司调查后由相关单位承担损失。4、广场的装饰应美观、大方、健康和安全,能够表现商场的风格与档次,设计时应考虑到交通行走的方便和安全。2)户外媒体 灯箱灯箱是本商场的重要宣传窗口之一,着重体现着商场的形象、品味和特色,直接反映本商场所经营商品档次与风格,为能使其充分、有效地发挥宣传作用,展现商场风貌,特制定本办法。分配与使用申请1、按照公司经营格局规划,灯箱分配到各个楼层负责招商,再由各楼层对各厂商进行分配或招标。(灯箱分配如有变动,按最新办法施行):2、厂商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