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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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省经信委 2018 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委内责任处室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公室牵头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 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

2、会运用、多受益”。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公室牵头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省审改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法规处牵头 - 2 - 4.推动人大代表建 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

3、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公室牵头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省工商局 省审改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 委会 法规处牵头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省财政厅 省政

4、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计财处牵头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 2018 25 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省发改委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投资处、环资处、协作处 - 3 -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 2018 26 号

5、),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省发改委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投资处、法规处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 2018 28 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

6、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环资处、消费品处、协作处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 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技术处、投资处、产业处、 信息化处、技术中心 - 4 -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落

7、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 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 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综合处牵头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 公室牵头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

8、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技术中心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省政府各部门、各 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中小处、协作处、环资处 - 5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

9、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省网信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中央驻闽有关机构 办公室牵头 16.稳妥做 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省网信办 省政府各部门

10、、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运行局、消费品处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会同本级宣传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 ,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省网信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公室牵头 - 6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 +政务服务”。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 201

11、6 66 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 APP、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省“互联网 +政务服务” 联席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法规处、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技术中心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

12、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省直单位和市、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示 范试点经验上升为地方标准。 省质监局 省审改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法规处、行政服务中心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省直各部门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各设区市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本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各级各部门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省发改委

13、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技术中心 - 7 -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 100%及时回复。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公室、 技术中心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 2017 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

14、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省审改办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法规处、行政服务中心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 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行政服务中心 - 8 - 24.加强实体

15、政务大厅设施建设。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 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省审改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法规处 2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

16、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 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法规处 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推动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省网上办 事大厅、闽政通 APP、设区市行政审批系统、设区市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省审改办 省发改委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济信息中心 法规处、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技术中心 - 9 - 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

17、检查。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省审改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法规处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 2017 65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

18、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 安全。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公室,技术中心 - 10 - 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IPv6)。 加快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 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省数字办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济信息中心 技术中心 31.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全省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开发统一窗口。推动省直各部门按照“领域、行业、部 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省数字办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办公室、技术中心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综合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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