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 民主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公司党委“三重一大” 制度要求,为更好地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即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公司党委关于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试行),结合检修试验工区,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要求(一)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用会议形式作出决定,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三)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党政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四)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支委会、主任办公会以会议形式讨论作出应急处理意见,随后在适当的时机,应召开职工联席会议,取得共识,集体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