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美华保字20148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密监督检查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印刷工作流程相结合,与保密风险管理相结合,与总结经验、持续改进相结合。第二章 保密检查内容第三条 明确保密领导责任制,检查重点:(一) 各涉密部门是否按公司要求建立了保密责任制并明确职责分工。(二)保密领导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三)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是否有批示和要求。(四)是否为保密工作提供了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五)保密工作是否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六)负责保密工作的领导是否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文字记录)。(七)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点、国家秘密事项、涉密人员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八)是否做到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