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办法美华保字20146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承担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涉密场所的保密防护设施设备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的管理。第二章 管理责任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批工作。第五条 保密办负责与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使用人即责任人签订办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第六条 设立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有关的软、硬件设备的变更管理工作(含购买与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涉密信息的安全,做好工作记录和日志文档,并负责保存。第七条 公司计算机实行“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