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的基本法 一家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在基本法中宣布: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 公元1998年,烟花三月,南国深圳,花团锦簇,春光明媚。 蛇口区明化中心的二楼会议室,华为公司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最终稿审定会正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自1995年筹备制定基本法以来,历时两年多,动员公司数千名员工参与,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得到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基本法反复修改,已经八易其稿。对这第八稿,华为公司二级部门经理以上的干部,每个人都认真地写下了自己最后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审定通过基本法,是设计华为公司未来的大事,华为公司沉浸在紧张和庄严的气氛中。 只剩下最后一个议题:华为公司是否要在“公司的宗旨”中作出“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的承诺?信息服务业是一个有潜力、有前途的领域,也是电信行业最热门的话题。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公司大都兼营制造和服务。IBM公司的网络硬件部就是在提供网络产品的同时,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华为公司有必要在基本法中声明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吗?这不是约束自己,限制发展? 参加审定会的专家、学者和华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