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总 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工作礼仪 第二条 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第三条 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第四条 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第五条 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 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 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 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 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第十一条 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