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制度1、 酒店成立员工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酒店主管领导为该委员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专业(工种)的考评小组。2、 员工的技术等级考核应以国家颁布的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实施培训考核。技术等级标准统一归类为初、中、高三个等级。3、 员工的培训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有关工种的名单。厨师、服务员等,中级工及其以下由酒店自行组织考核;汽车司机、工程维修工等特殊工种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员工的考核试题均需经人力资源部会审。4、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酒店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5、 技术考核的评分标准,以“应知”“应会”和平时成绩三项汇总,总分为100分,其中“应知”占30%;“应会”占50%;平时成绩占20%。6、 在日常考核中,因业务技术水平差而完不成任务,经部门研究讨论,报告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下浮其技术等级。7、 凡综合评估与业务技术考评成绩不合格者,应安排业务培训,培训后考核成绩仍不符合者的,作转岗或下岗人员安排。8、 为鼓励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