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制度规定对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3项谈话制度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对支公司班组长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 督,进1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支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 行,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决定对支公 司班组长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3项谈话(廉政谈话、诫勉 谈话、警示谈话)制度。1、廉政谈话1、廉政谈话的对象:新提任的班、股级干部,提升为正股 级的干部,调任重要部门的正股级干部。2、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贯彻履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履行 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和大众工作纪律,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本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 要求。2、诫勉谈话1、诫勉谈话的对象:根据大众信访举报、行政监察、专项 清算等渠道反应或暴露出班组长以上干部在履行法规、政策、廉洁从政和工作风格、生活风格等方面存在的轻微的背规 背纪问题,组织上需要提示、告诫的。2、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该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调查事实,问题的危害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