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党组干部提拔任用自查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局党组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以下。 1、认真学习贯彻履行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委换届及党的108大召开以来,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认真学习并贯彻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别是今年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局积极派出分管人事领导和具体人员参加了委组织部的专题培训,同时,局党组把条例纳入党的大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面掌控条例实质,认真领会精神,并在干部提拔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几年来,局党组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大众公认的干部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不符合任职资历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提拔人材。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在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进行,未产生违背资历条件、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10不准”等纪律规定。 2、严格履行选任程序在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弄“1言堂”、不弄突击提拔、不弄“带病提拔”和“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