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立交桥两侧户外广告牌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漯开采公开采购 -2018-08 招 标 人: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0 一八年六月 1 目 录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 单 29 第二卷 . 第六章 图纸 35 第三卷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7 第四卷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卷 3 第一章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立交桥两侧户外广告牌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
2、有限公司受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立交桥两侧户外广告牌工程的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项目名称: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立交桥两侧户外广告牌工程 1.2 采购编号:漯开采公开采购 -2018-08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漯 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立交桥两侧户外广告牌工程 2.2 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6 工程质
3、量: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1 年时(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当日计算)经开发区审计中心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决算价款的 30%; 2 年时(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当日计算)经开发区审计中心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 决算价款的 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 国家行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4、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 3.4 投标人须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 时间之后)。 3.5 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期限: 2018年 06月 27 日至 2018 年 07月 03日 五、
5、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响应人中标后,中标的响应人应按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 和和国家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文件标准(工程招标)下浮 50%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于 2018 年 06 月 27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7 月 03 日 18 时 00分, 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
6、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一本,副本一本)
7、、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18 日 08时 30分。 八 . 招标文件的售价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 九、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路东段闽豫建材城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95-5757939 招标代理机构: 阳光工程项目管
8、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 7 座 1-2 层西第 7 户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95- 3358117 监督部门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5-2661290 2018 年 06 月 26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漯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漯 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东段闽豫建材城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95-57579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乡市红旗区平原
9、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 7座 1-2 层西第 7 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395- 3358117 1.1.4 项目名称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立交桥两侧户外广告牌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7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须具有 国家行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10、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 投标人须持企业 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 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11、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 8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收到投标人疑问后 24 小时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18 日 8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12、 在收到 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6 万元。 2、缴纳方式: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进入“漯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登录该平台后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跳转至缴费页面,进行技术服务费、招标文件费、保证金进行缴费。点击保证金“缴
13、费”按钮后生成订单并提交,生成“保证金缴纳说明单”点击“打印”,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基本账户缴纳,支付匹配成功后打印保证金回执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具体操作参照“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 -“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说明”书。 3、缴纳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至“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账户。 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需提供 退款通知函,系统方可进行退款。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企业注册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 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企业注册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其汇款将匹配失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14、担。 咨询电话: 0395-2969925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9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商务标相应 要求盖章处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后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不用重复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 份数 贰 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并附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份( U 盘)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15、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工商联大厦9 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检验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宣布本次招标中答疑发放的次数和内容;( 5)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并在投标文件密封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6)进行在线 CA 解密( 7)按照系统获取“已加密投标文件”的时间顺序进行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设有标底(招标控制价),公布标底;(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10)点击“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专家 5 人,其中经济专家 2 人,技术专家 3 人 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