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税收自查工作汇报银行业税收自查工作汇报 1、营业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不是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具体自查项目应最少涵盖以下内容: 1.债券投资收入是不是按税法规定缴税。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1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份。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份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依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获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另外,对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当按税法规定纳税。 是不是将1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产生制原则缴税。 3.拜托贷款业务收入是不是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不是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没有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4.贴现收入是不是按规定缴税,有没有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