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但是,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多年以来仍然成效不佳,原因除了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外,与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同样有关。因此,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一方面要调整现有的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归结中西方学者与企业家多年的管理理论与实践,我们认为,可以把影响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因素归结为报酬、控制权、声誉和市场竞争四类,进而形成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四种机制:报酬机制、控制权机制、声誉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1)报酬机制。建立有效的报酬机制主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报酬结构对经营者行为的影响以及最优报酬结构的确定;二是报酬数量与经营者积极性的关系以及最优报酬数量的确定;三是如何选取业绩指标,以最好地衡量经营者的能力和努力程度。(2)控制权机制。使经营者的控制权受到约束或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