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激励也会让好公司失败现在还很难断定,我们是该为迈克尔戴维斯(Michael Davies)抱憾,还是为玛莎百货公司惋惜。戴维斯是玛莎百货公司的雇员,曾在该公司工作30年,但最近却因缺乏处理人际关系的才能而被解雇。 戴维斯之所以被解雇,是因为他没有通过公司的一项自我心理测试。该测试旨在评估他的“领导才能”。该测试不是以销售业绩和公司的状况为衡量标准,而是以“体谅”和“激励”下属为衡量标准。公司认为,“密切留意”下属的需要是至关重要的领导才能,戴维斯应该擅长与员工沟通,“要理解对方”,“要树立影响力”。看来,戴维斯为公司创造利润的非凡能力,并不属于公司考虑的范围。 过度激励员工会衍生出一种公司恶习。在这种公司恶习的驱使下,公司将“激励员工”视为重中之重,追求生产力反而被抛在了一边。在这些公司看来,士气高涨,工作积极,要比行之有效的组织更能给公司创造利润。的确,我们需要鼓舞员工的士气。现在仅有13的男性和22的女性承认他们乐于工作,这样的数字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好消息。 然而,戴维斯的事例表明,过度激励员工是一种公司恶习,很容易走极端,使员工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