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备案指南自2016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注意:1、各种登记申请表格可登录“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http:/dgamr.dgaic.gov.c)n/-“原市工商局网站”下载,或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领取。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