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灵寿县朱食小学维修改造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JYZB-180804 采 购 人:灵寿县 北洼学区 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7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2 第一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 磋商须知前 附表 二、 磋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3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2、工程名称 灵寿县朱食小学维修改造 2 建设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发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6 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 7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8 供应商资质 等 级 要 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9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0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3000 元整(
3、人民币) ; 12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3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 U盘文档一份。 14 响应文件提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 : 2018 年 8 月 16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 15 响应文件开启时 间地点 开启时间 : 2018 年 8 月 16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17 最高限价 (拦标价) 1、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为:人民币 662869.62 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否
4、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及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18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本磋商文件凡是用“ 宋 体加粗 ”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19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出不退)。 4 售价 20 采购代理公司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巧芳 电话: 0311-87660023 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北洼学区 联系人: 刘新辉 联系电话: 1873314068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
5、甲乙双方协商 5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6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商。 2、采购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 。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 。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项,该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支付。 4、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
6、表第 8 项。 4.2 供应商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5、踏勘现场 5.1 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采购人允 许,供应商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
7、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6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7.2 除 7.1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
8、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 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3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
9、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 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7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
10、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单位 9.1 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响应文件由磋商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 磋商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时出示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10.2.2 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在开标时出示
11、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10.2.3 磋商函; 10.2.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2.5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有效证明 10.2.6 资格后审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0.2.6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10.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以招标文件给定的为准。 10.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4.1 企业概况 10.4.2 施工组织设计 8 ( 1) 施工方案或主要技术措施 ( 2) 施工进度计划与 保证措施 ( 3) 确保
12、质量保证措施 ( 4) 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 5) 安全环保措施 ( 6)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7) 主要机具和劳动力安排 ( 8)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9)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 10) 扬尘治理措施 10.4.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 1)项目管理机构配 备情况表; (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在本单位注册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类) ,且无在建 。) (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4)项目管理机 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0.4.4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4.5 其他资料。 11、响应文件格式
13、11.1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供应商报价 12.1 本工程的报价采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 投标总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 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 GB50500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 12.4 本工 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2.5 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或参照 2012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9
14、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和最近一期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报价一经中标,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和通过采购人确定材料价的材料价差 调整与暂定价调整外,中标价不再做任何调整;成交商所用主要材料应经采购人认质、认价后才能采购和在本工程中使用。 12.6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
15、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7 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 12.8 安全防护及文 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取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取费;该项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指定位置。 12.9 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10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初次报价时所报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与初次
16、报价的浮动比例)方式。初次报价中综合单价、措施费项目、规费、税金按成交价与初次报价的浮动比例调整,暂定价暂估价部分不调整。 12.11 设计变更(或清单漏项 项目)、现场签证、工程洽商部分单价及数量调整方法: 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数量偏差在 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超过 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的适用于设计变更(或清单漏项项目)、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工程的价格,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的价格确定;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只有类似于设计变更(或清单漏项项目)、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但仅换算材料的价格和用量,人工费及机械费、措施费用不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 设计变更(或清单漏项项目)、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工程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