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教室管理制度及职责一、图书馆管理制度1学生到图书馆凭借书证借书。借书证仅限本人在本馆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2图书馆实行开架选书,学生自己挑选所要借的图书,到登记处办理借书手续,不能将图书擅自带出室外。3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谈笑喧哗,不乱丢乱吐。4. 每人最多可以借3册,借期4周(寒暑假另定),不得超期。如馆内工作需要,不论是否期满,均应归还。5. 对所借图书要爱护,妥为保管,不要遗失;不得涂划、圈点、裁剪、折叠书角、撕页、污损、撕毁条形码等。6. 如损坏或遗失图书按照情况,予以赔偿:(1) 损坏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者,赔偿1-50元。(2) 损坏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赔偿原版本图书。不能赔偿原版本图书时,根据该书的馆藏价值,按书价2-10倍赔偿。(3) 遗失图书,以完好无损之原版本书赔偿,如无法以原版本图书赔偿,根据该书的馆藏价值,按该图书价格2-10倍赔偿。发生上述情况,在未按规定办理赔偿前,停止借阅。7. 借阅图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