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办因公出国(境)人员情况 审核 表 外审字( 20 )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 相 片 单位 职务 企业年纳税额 年创汇额 单位 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 机 户口所 在 地 文化 程度 出访国家、地 区 身份证号码 教 育 及 就 业 主 要 简 历 家 庭 成 员 及 国 内 外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若相关人士已故请 提供姓名, 在地址栏 表明(已故)。 关系 姓 名 工作单位职务及所在地 父亲 母亲 配偶 子女 持有因私护照及因私赴港澳通行证情况 : 本人保证以上所提供内容真实无误。 申请人 亲笔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我谨代表我公司 确认以上所提供的内容真
2、实无误并 保证 确为我公司(厂) (职务),确因公司(厂)业务需要,拟派其前往 国家、地区执行 任务。我公司(厂)保证其无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不在外超期滞留、非法务工、不参与贩毒、吸毒、赌博、色情等非法活动,不持因公证件在外生育,不携带违禁物品,按时回国(境)并在回国 15天内或签注到期 15天内、其离开本公司(厂)时将护照(通行证)上缴外办。若出现申报材料虚假或违规行为,由我公司(厂)承担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确认以上内容,并 亲笔 签名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区、市)外办或主管部门 审核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人员不得办理。 2、 一 旦 发现有弄虚作假或 违反外事纪律人员, 即按 上级 规定 取消该企业申办 因公 出国(境)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