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孚泰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计划实施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顺利推行公司计划管理工作,强化企业的执行力,达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计划实施的所有部门。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描述的主管领导是指董事长、总裁,以及被其认定的高层管理人员。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描述的部门负责人是指除主管领导外的总经理、总监和部门经理(正职)。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各事业部、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月度、周工作计划,并分解到下级员工,形成“员工周工作计划”。第六条 总办为周工作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周工作计划的汇总核实、报批,监督检查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跟进未完成计划的整改落实。第七条 主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下级人员进行考核。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为周计划考核的仲裁机构。第十条 总裁负责对总办计划管理效果进行评价考核。第三章 周工作计划的实施方案第十一条 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包括:1、 计划的制定和审核,使用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