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 2018 年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表 表 号: B J R 1 0 1 表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8114 号 有效期至: 2 0 1 9 年 1 月 本户基本情况 户 地址: 县 ( 市 、区) 乡(镇 、街道) 村 ( 居 ) 委 会 调查 小区 门牌号 H1.户编号 H2.户别 H3.应在您家登记的人数 H4.您家 2017 年 11月 1日至 2018年 10月 31日出生的人口 H5.您家 2017 年11月 1 日至 2018年 10月 31日死亡的人口 1.家庭户 2.集体户 2018 年 10 月 31日晚居住在您家的人数 : _人
2、 户口在本户 ,2018 年 10 月31日晚未居住在您家的人数 : _人 男 _人 女 _人 男 _人 女 _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公民有义务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我们对您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本户人口情况 本户第 1 人 每个人都填报 R0.居民身份证号码: R1.姓名 R2.与户主关系 R3.性别 R4.出生年月 R5.调查时点居住地 R6.户口登记地 0.户主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岳父母或公婆 5.祖父母 6.媳婿 7.孙子女 8.兄弟姐妹 9.其他 1男 2女 _年 _月 1.本调查小区 2.本乡(镇、街道)其他调查小区 3.本县(市、区)其他
3、乡(镇、街道) 4.其他县(市、区) ( 请填报具体地址 ) _省 ( 区、 市) _市(地 ) _县(市、区) 1.本村(居)委会 R8 2.其他地区 ( 请填报具体地址 ) _省 ( 区、 市) _市 ( 地 ) _县( 市、 区) _乡(镇、街道) _村 ( 居 ) 委会 3.户口待定 R11 每个人都填报 2017年 11月前出生者 填报 2015年 11 月前出生者 填报 R7.在本市居住时间 R8.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R9.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 R10.户口性质 R11.一年前常住地 R12.是否识字 R13.受教育 程度 1.不满半年 2.半年 及以上 _年 (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市的
4、人填报) 1.没 有 离开户 口 登 记地 R10 2.不满半年 3.半年 及以上 _年 0.务工经商 1.工作就业 2.学习培训 3.随同迁移 4.房屋拆迁 5.改善住房 6.寄挂户口 7.婚姻嫁娶 8.为子女 就学 9.其他 1.农业 2.非农业 1.本村(居)委会 2.其他地区 ( 请填报具体地址 ) _省 ( 区、 市) _市 ( 地 ) _县( 市、 区) _乡(镇、街道) _村 ( 居 ) 委会 1.是 2.否 1.未上过学 2.学前教育 3.小学 4.初中 5.普通高中 6.中职 7.大学专科 8.大学本科 9.研究生 2003 年 11 月前出生者填报 R14.上周工作情况 R
5、15.行业 R16.职业 R17.工作地点 1.在工作 2.在职休假、在职学习培训、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3.未做任何工作 (填写行业分类代码) _ 20 门类可选 ( 填写职 业分类代码) _ 7 大类可选 1.现住房所在的街道( 乡、镇 ) 2.本市其他街道 ( 乡、镇 ) ( 请填报具体地址 ) _区 ( 县 ) _街道 ( 乡、镇 ) 3.本市以外 R18 工 作 地点 位于: 1.二环以内 2.二 环至 三环 3.三 环至 四环 4.四 环至 五环 5.五 环至 六环 6.六环以外 R18.前往工作地所乘主要交通工具及所需时间 R19.是否拥有在用手机 1.步行 2.自行车 3.电动
6、车 4.摩托车 5.小轿车 6.公共汽车 7.轨道交通 8.其他 时间: _分钟 1.是 移动卡 _个 联通卡 _个 电信卡 _个 2.否 (结束) 3.未告知 (结束) (二)死亡人口调查表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死亡的人登记) 表 号: B J R 1 0 2 表 制定机关: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8114 号 有效期至: 2 0 1 9 年 1 月 地址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居)委会 调查小区 S1.户编号 S2 .姓名 S3.性别 S4.出生年月 S5.死亡月份 S6.身份证号码 1.男
7、 2.女 年 月 月 1.男 2.女 年 月 月 1.男 2.女 年 月 月 1.男 2.女 年 月 月 1.男 2.女 年 月 月 1.男 2.女 年 月 月 调查员(签字): 填表说明 (一)调查表的组成 2018 年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表,调查本户基本情况、人口情况 ,简称为调查表;本调查小区中有死亡人口的,要填写死亡人口调查表,简称死亡表。 ( 二 )标准时间 人口 抽样 调查的标准时 间 为 2018年 11 月 1日 零 时。调查员在掌握调查标准时 间 时,应该注意: 1 2018 年 11 月 1 日 零 时以后出生的人不登记。 2 2018 年 11 月 1 日 零 时以后死亡的
8、人仍要登记调查表。 (三)登记原则 应在本户登记的人,包括 2018 年 10 月 31 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户口在本户, 2018 年10 月 31 日晚未居 住在本户的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 2018年 10月 31 日 晚住在本 户 的人,不管其户口登记在何处 , 包括户口在 本乡 ( 镇、街道 ) 的人口,也包括所有的外来人口 ;二是 户口登记在本 户 ,但 2018 年 10月 31 日 晚未住本 户 的人,无论其外出时间长短、外出原因如何,均调查登记 。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死亡人口要登记死亡表。 (四) 调查表的填写方法 1调查
9、表和死亡表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采用调查员手持 PAD 入户询问、现场填报的登记方式。 2调查表填写顺序:先填写户记录,再逐人填写人记录, 填写按人登记的项目时,表内第一人应填户主,然后填户主的配偶和其他亲属。 3 调查员每填完一户,应即刻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信息,向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在 PAD 中签字确认。 4 调查表每户最多可以填写 45 人。对于超过 45 人的大集体户,可酌情分成若干集体户填写。 5 有标准答案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调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一年前常住地、行业、职业等项目可根据行政区划地址列表和行职业列表栏进行选择。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阿拉伯
10、数字据情填写。填写文字的项目,包括您家现住房的详细地址、姓名。 其中,姓名不能填写非汉字字符。 6 如果填写错误或发生逻辑关系异常, PAD 程序填报程序会给出审核提示。若为强制性审核错误,请根据提示信息对错误项目进行修改;若为确认性审核提示,可根据提示信息对异常项目进行确认,若情况属实,可忽略该条确认性审核提示。 (五)调查表指标解释 1本户基本情况 按户填报的项目要求所有的户(家庭户和集体户)都填报。 H1 户编号: 与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自动关联,不可修改。 在登记时如果某一“户编号”位置上的户在摸底时标记为空户,经反复核实确认无人居住也无户口寄挂在上面 的,只核实确认本户地址,不
11、填报其他信息;经核实有人居住或有户口寄挂的户,在正式登记时,户状态更改为住户或全户外出户,并进行登记。摸底时有人居住或有户口寄挂的户,正式登记时,因为搬走或不是本小区的户等原因,没有人居住或户口寄挂的户,在 PAD 上标注为删除户。 摸底时遗漏的户, 首先切换到摸底信息户主姓名底册页面,增加相应的户编号和摸底信息,审核后再到正式登记页面进行登记 。 同时, 如果登记时发现某户中实际居住着两户,其中一户使用原来的“户编号”,另一户按 摸底时遗漏户 处理;居住三户或以上的,依此类推。在一个调查小区 中,每一户都必须对应一个户编号,且只对应一个户编号。出租房屋的户,户口未迁走的,要按两户分别登记出租
12、房屋的户和租赁房屋的户的人的情况。 H2 户别: 按家庭户、集体户的类型 选 填。这里的“户别”与户口本上的“户别”无关。 家庭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或者还有其他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 ,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工厂、矿山、工地、农场、公司、商店、医院、托儿所、敬老院、寺院、教堂等单位内集体宿舍及其他住所共同生活的人 口,作为集体户。从事各种流动作业、集体居住的人口,也作为集体户登记。 集体户以居住在同一房间的人作为一个集体户进行登记。 H3应在本户登记的人数: 包括 2018 年 10月
13、 31 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户口在本户,2018 年 10 月 31 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H4 本户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月 31 日出生人口: 填写本户在 2017年 11 月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出生人数。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 特别注意不要漏掉出生时有某种生命现象(如在胎儿脱离母体时,有呼吸或心跳 、 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等),不久即死亡 的婴儿,要填写出生数。 H5 本户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月 31 日死亡人口: 填写本户在 2017年 11 月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死亡人数
14、。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 特别注意不要漏掉出生不久即死亡的婴儿,要填写死亡数。 2本户人口情况 每个人都填报的项目( R1-R10) R0 居民身份证号码: 填写 18 位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的填写 18 位 0;无法填写身份证号码的填写 18 位 1。 R1 姓名: 填写被登记人的正式姓名。未取名的填写“未取名”。 R2 与户主关系: 指被登记人与本户户主的关系。调 查员根据申报人的回答据情 选 填。申报人不是户主的,注意不要将该人与申报人的关系,当作与户主的关系。 本项目设有十个标准答案: 户主: 按家庭日常生活习惯确定户主。 配偶 : 指户主的妻子或丈夫。 子女 : 指户主的子女。
15、 父母 : 指户主的父母或继父母、养父母。 岳父母或公婆 : 指户主配偶的父母或继父母、养父母。 祖父母 : 指户主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 媳婿 : 指户主子女的配偶。 孙子女 : 指户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媳婿、外孙媳婿、重孙子女、重孙媳婿、重外孙子女、重外孙媳婿。 兄弟姐妹 : 指户主及其配偶的 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 其他 : 指本户除以上九种人以外的成员。 家庭户的户主登记为第一人;如果户主的配偶也在本户登记,应登记为第二人,选填“配偶”;然后再登记该户的其他成员。如果户主没有配偶,或者户主配偶不在本户登记,第二人也可登记本户其他成员。 在登记集体户时,第
16、一人登记为户主,本户其他成员与户主关系一律登记为其他。 R3性别: 指被登记人的性别。 R4出生年月: 指被登记人的出生年份和月份 ,在年月列表栏中选择 。 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只知道农历的,要换算成公历。按照一般的规律,农历的月份与公历的月份相差一 个月左右,换算时农历的月份加 1 即可作为公历的月份,但要注意农历的12 月应当是公历下一年的 1 月。 R5调查时点居住地: 指被登记人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晚居住在何处。 本调查小区: 指调查标准时间前一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 。 如果本户在本调查小区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可确定其中一处进行登记。 本乡(镇、街道)其他调查小区:
17、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小区 , 调查标准时间前一晚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其他调查小区的人。 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 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小区 , 调查标准时间前一晚居住在本县(市、区)的 其他乡(镇、街道)的人 。 其他县(市、区): 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小区 ,调查标准时间前一晚居住在本县(市、区)以外其他地区的人。可在行政区划地址列表中选择具体居住地址。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也应在地址列表中选择。 R6.户口登记地 : 指被登记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地情况。 本村(居)委会: 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 村居 会或 居 委会 的人 , 包括原户口登记地在本户,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
18、无户口的人。 选择本答案的,直接跳填 R8。 其他地 区 : 户口登记地址需填报到村(居)委会一级,可在行政区划地址列表中选择。 户口待定: 指在任何地方都 没有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包括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释放证等情况的人。 选择本答案的人直接跳填 R11。 R7.在本 市 居住时间: 指到调查标准时 间 为止,被登记人在本 市 的 累计 居住时间。 本市是指本北京市的全部行政区域。若曾离开过本市半年以上,应从最近一次来本市的时间算起。 本 项目 仅要求跨省外来人口填报。 不满半年: 指在本市 居住不满 半年 的人。 半年及以上: 在本市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口,并填写实际居住时间,
19、根据四舍五入的方式,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和一年以上不满一年半的,填写 1年;其余时间依此类推。 R8.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 指到调查标准时 间 为止,被登记人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 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指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即户口登记地在本 调查小区 ,调查标准时 间 前一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 选 填 本答案 的人直接跳填 R10。 如果常年外出的人由于农忙或节假日等原因偶尔回家的,还应该从第一次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开始计算。如果回家半年以上后再外出的,才能按再外出的时间算起。 不满半年: 指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的人。 半年及以上: 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并填写实际时间,时
20、间计算方式同 R7。 R9.离开户口登记地原 因 : 指被登记人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原因 。 凡具有两种以上原因的,按其主要的原因选择一个答案。被登记人有过多次迁移的,应填报其离开户口登记地时的原因,而不应填报到现住地的原因。 务工经商: 指十五周岁及以上因从事各种劳务活动或商业贸易活动,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工作就业: 指十五周岁及以上因工作招聘、调动、入伍等工作原因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学习培训: 指六周岁及以上因考入各级各类学校或参加本地各单位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随同迁移: 指随同家人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房屋拆迁: 指因房 屋拆迁、改造而离开户口登
21、记地的人。 改善住房: 指因改善住房条件及环境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寄挂户口: 指户口登记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但户口落在集体户或落在与其无直接亲戚关系的家庭户中的人,以及没有在户口登记地居住、只在户口登记地落户口的人。 婚姻嫁娶: 指十五周岁及以上因结婚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为子女就学: 指为方便子女就学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 其他: 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 R10 户口性质 : 指被登记人的户口性质。设有两个标准答案, 按户口簿上常住户口的农业、非农业性质据实选填。 2017年 11月前出生者 ( 1周岁及以上) 填报的项目( R11) R11 一年前常住地 : 指被登记人在调查标准时
22、间 的 1年前,即 2017年 11月 1日零时的常住地。 填报 “ 其他地区 ” 的,请填报具体地址。具体地址需填报到村(居)委会一级,可在行政区划地址列表中选择。一年前居住在我国大陆以外地方的,可在地址栏中选择 “ 香港 ” 、“ 澳门 ” 、 “ 台湾 ” 或 “ 国外 ” 。 2015年 11月前出生者 ( 3周岁及以上) 填报的项目( R12-R13) R12 是否识字 : 指被登记人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脱盲标准(城市居民和乡、镇企业职工识字 2000个,乡村居民识字 1500个)。登 记时可询问,日常生活中是否能读懂简单的书或书写简短的句子。如果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就认为具有识字
23、能力。 小学在校学生都 选 填“ 是 ”。 R13 受教育情况 : 指按照国家教育体制,被登记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通 过自学或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情况。 在 R12选 填了“ 否 ”的人,只能 选 填本项目标准答案“未上过学” 、 “ 学前教育 ” 或“ 小学 ” 。 未上过学: 指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办学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包括参加过各种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学习,且以后再没有接受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 学前教育 : 指 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所实施的教育,即 托儿所 、 幼儿园 的教育 。 小学: 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 ,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
24、辍学。 初中: 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 ,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相当于初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 选 填此标准答案。 普通高中: 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 中职: 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 职业高中 、 中等专业学校 和技工学校 ,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 大学专科: 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大学专科的,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 均选 填此标准答案。 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专科教学大纲进行
25、授课的,其毕业生 选 填此标准答案;其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 选 填。 通过自学,经国家统一举办的自学考试合格,并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也 选 填此标准答案。 大学本科: 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大学本科的,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 选 填此标准答案。 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本科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其毕业生 选 填此标准答案;其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 选 填。 通过自学和进修大学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也 选 填此标准答案。 研究
26、生: 指 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硕士、博士研究生,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 选 填此标准答案。 在职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其毕业生 选 填此标准答案;肄业生和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选 填。 凡是没有按教育部的教学大纲培训或只学单科的人,不能填 报 “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一律按原有受教育程度 填报 。 2003年 11月前出生者( 15周岁及以上)填报的项目( R14-R18) R14 上周工作情况 : 指被登记人在 10 月 25 31 日期间,即调查标准时 点 前一周,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工作了 1 小时以上。 这里所说的工作是指为获取工 资、实物报酬或经营收入而实际从事
27、的各种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义务劳动和公益性劳动都不是以取得收入为目的的,所以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工作。 为取得收入而工作,是强调工作的目的性。只要是目的在于取得收入的工作,无论实际是否取得了收入,都应属于这里所说的工作。 对于平时主要在家做家务,有时也从事一些临时性工作(如干农活、销售商品)的人,只要在 10 月 25 31 日期间,工作时间达到一个小时,就算进行了工作。 在工作: 指 在 10 月 25 31 日期间 ,为取得收入而做过固定的、临时的或兼职的工作,并且工作时间达到了一小时。有正式 学籍的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以及正式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人为取得收入而从事了工作,也填报此项。 家庭成员在自家经营的摊位、商店、门市部、工厂劳动,即使没有任何收入,也应视作为取得收入而工作。 在职休假、在职学习培训、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 休假是指 在 10 月 25 31 日 期间,因各种原因休假未工作 (包括正常的年休假、疗养假及空勤人员、船员、火车乘务人员的轮休假等 )以及各种原因的请假未工作 (包括病假、工伤假、产假、事假、婚丧假、探亲假等 )。个人档案、人事关系已在某单位,但因各种原因本人尚未到新单位报到上班,如军人 转业或工作调动等,可视为休假。 在职学习培训是指有工作单位,在 10 月 25 31 日 期间正参加脱产学习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