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业务人员及各管理岗位的业绩提成提取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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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店业务人员及各管理岗位的业绩提成提取规定一、 总则:连锁店业务人员及各管理岗位的业绩计提办法为:买卖、租赁业务均采用计算业绩和业绩提成提取分开,先计后提。二、买卖业绩的计与提:1、买卖业务:见附表2、贷款返费: 办理贷款手续,须委托公司统一指定的担保公司(即:安家担保公司、厚泽担保公司、荣信厚泽担保公司)进行办理;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以银行批贷后,计入当月业绩,公司收到返费款,提取业绩提成;注:如返费比例有调整,以担保公司的告知为准。三、租赁业绩的计提:1、本店业务: 普通租赁所收代理费一次性计提业绩; 包租业务,是以实际收取客户租金所产生的差额利润计提业绩(含操作期的利润)。差额利润:指客户交纳的租金额减去公司支付给房主的租金额以及包租中产生的费用之后的余额。计提明细表见附件。2、与公司内其他店合作业务: 普通租赁,以实际收取代理费出、收房人各50%一次计提业绩; 包租业务,是以实际收取客户租金所产生的差额利润,分别对出、收房人各计提50%的业绩(含操作期的利润)。差额利润:指客户交纳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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