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社会治理本身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都积极参与并承当各自的职能。法治是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方式和途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社会治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干,既是检察机关必须承当的重要社会责任,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切实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契机。新时期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参与社会治理,笔者试谈几点浅见。一、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体系中检察权的主要和具体实行者,在社会治理中承当着打击犯法、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一)自觉服务中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服务民生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牢牢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解决人民大众最关心、最突出的问题。要加大查究触及民生刑事案件的力度,保障民生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法案件,提升社会安全感。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有效打击金融经济犯法,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