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17 年 广东特支计划 “ 杰出人才 ” 申报 指南 一、遴选 范围 和数额 2017 年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粤单位)中遴选 15名广东特支计划 “杰出人才 ”资助对象 。 二、遴选 对象 和条件 (一)广东特支计划 “杰出人才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 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 业心, 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 较高的学术造诣, 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 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 55 岁以下 ( 1961年 12月 31日以后出生) 。 3. 全职在广
2、东工作 4年以上。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可放宽至 58岁以下 ,即 1958年 12 月 31日以后出生 )。 2.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 3. 曾经 担任国家 “863 计划 ”专家组组长或国家 “973 计划 ”项目首席科学家。 4.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第一负责人,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获得者。 5. 中组部 “千人计划 ”、中科院 “百人计划 ”或教育部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6. 国家杰
3、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7. 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填写 申报书,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照隶属关系于 10月 10日前向各 地级以上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单位或中直驻粤单位人事部门申报。 1. 申报书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2. 附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或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 3. 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均以 A4纸规格打印,分开装订,申报书一式 18份,附件材料一
4、式 2份。 3 4.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均须提供 PDF 格式文件( 各 不超过 10M)。 5. 附件中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有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加盖印章或签字。 (二)遴选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局、省直单位或 中直驻粤单位 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于 10 月 20日前择优推荐到 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报送申报情况一览表及 EXCEL格式电子版。 2 名以上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 1名杰出人才人选。 (三)专家评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遴选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专业组和评委会两轮评审,确定拟入选对象。 (四)确定名单。 拟入选对象经公示无异
5、议的,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入选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一次性给予入选者每人 120 万元生活补贴 ;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特支计划和两院院士;积极推荐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 可以自主组建团队,项目入选的团队最 高获得 2000 万元资助; 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 和各级评价、评审、评奖机4 构专家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入选者所在单位或 地级以上 市要提供适当配套经费与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团队或助手。 (二)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珠江人才计划 ”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 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 5 年以上方可申报 “杰出人才 ”项目,入选后不
6、享受 “广东特支计划 ”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 , 但可享受“杰出人才”称号及其它相关待遇 。 (三) 入选者须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订培养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 5 年以上。如违约,资助资金 应全额退还 。 ( 四 )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其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 ( 五 )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省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考核由新单位组织实施 ,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用人单位变更为省外单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终止培养。 ( 六 )入选者及其所在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评审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 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20-83134848、 83133950;传真: 020-83307379;电子邮箱: rst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