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公司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公司保卫处的职责: ,一,公司保卫处负责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