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XX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我县水生生物质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要求 以_生态文明思想为指点,深入贯彻落实_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弄大开发”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属地负责、因地制宜施策,以人为本、保障合法权益,规范有序、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推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民退出捕捞,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退捕对象 1.已上报省市并经确认退出捕捞的XX籍登记在册的渔船渔民。 2.持合法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的渔民,因长江和洪泽湖保护治理需要,经县政府安排退出捕捞的。 渔民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上登记的姓名和户籍为准。 三、退捕补偿 对持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生产许可证“三证”齐全的渔民,退出捕捞的补偿包括捕捞权收回补偿、征收渔船网具等补偿,根据XX省国有渔业水城占用补偿暂行办法,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