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XX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展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行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方案工作要求,强化验收管理综合协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重要负责制,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结合我城区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实际,制定我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联合验收依照“统一申报、信息同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现阶段XX区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区设在XX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类办理区XX号窗口,集中受理办理。终究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全部办理流程通过系统流转完成。 二、适用范围 (一)在XX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适用本方案。 (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牵头单位是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市级的指点下展开工作,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