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关于使用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我中心短期务工的农民工、临时工和外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用人部门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并办理环江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教育合格卡手续或取得安全办公室核发的环江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能从事劳务工作。 l、凡使用十天及以下的劳务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填写环江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教育卡。施工期间,该卡放在工作负责人处,工作结束后由用工部门保存一年。 2、凡使用十天以上三个月以下的劳务人员,由用人部门进行部门级、班组级两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环江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教育登记表并交安全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发给环江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教育合格证。车间级的安全教育考试试卷由用工部门保存。 3、凡使用三个月及以上的劳务人员,必须进行中心级、部门级、厂、站级三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由用人部门填写环江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农民工、临时工安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