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短期聘用制度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币。 第九条 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