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工作程序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和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与决策的科学性,依据XX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通则及XX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订本程序。第二条 控股公司及被控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行使其权力。常务董事会经该公司董事会授权,行使XX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通则第十条规定的权力。常务董事会在其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决议等同于董事会决议,经常务董事签字后生效。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为日常工作人员,协助董事长办理董事会的具体事务,根据公司情况,董事会秘书可为专职人员,也可为兼职。第四条 由于产权关系,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在具体工作中形成紧密的协作与配合关系,由此成立董事会秘书处,各公司董事会秘书均为该秘书处的成员,控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依据本程序检查、监督被控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第五条 董事会工作大致可分为会议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程序适用于控股公司及被控股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管理。第二章 会议工作第七条 会议通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