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司、车队行政人员劳动纪律考核管理第一条 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考核50元/次。第二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部门)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50元/次(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第四条 凡病、事、产、婚、丧假,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写清起止日期,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1、旷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扣款100元/天,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作辞退处理。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3、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扣款:部门正副科级50元/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