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也营销文案写作的“五字法则”广告文案”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为产品而写下的打动消费者内心,甚至打开消费者钱包的文字;二是专门创作广告文字的工作者。它与一般的文字创作诸如小说、散文、编剧等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以篇幅来区分的话,“广告文案就像短跑,注重技巧、速度和天分,再加上苦练。” 文案创作是一份费脑而又乐趣颇多的工作,其于人“不知下一个产品对象是什么”期待感和“不知自己下一句会写出什么”的神秘感让许多有志于此行的人趋之若鹜且乐此不疲。此行看似易入,或有人说:不就是玩玩文字游戏吗?实则非想象中简单,君不见,多少人为一句妙语而搜肠刮肚、油尽灯枯;搔白头、熬红眼,最后感而叹曰:文案,想说爱你不容易!其实,文案创作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笔者将其总结为一道“实、新、美、简、情”的五字法则,谨供各位看官参考。 法则一:实,就是“用事实说话”。 一篇好的文案不是装腔作势、哗众取宠,而是要向消费者“摆事实,讲道理”,广告文案是为产品而作并服务于产品的文字,要让消费者观文而知产品,故其内容一定要真实可信,不可有误导消费者之嫌。这也是一篇好文案的立文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