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苍南县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NSZ201815 招标人 : 苍南县 南宋镇人民政府 监督单位: 苍南县 南宋 镇招投标中心 招标代理: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8年 8月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2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NSZ201815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苍南县南宋新区排污及终
2、端工程 已 由 苍南县 南宋 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批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投资约 53 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40 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 南宋 镇。 2.2 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3、: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 3.3 其他 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 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8 年 8 月 27 日 2018 年 8 月 29 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 预算书 、图纸资料 等 ) ;招标答疑请在 2018 年 8月 30 日 上午 12 时 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传真方式或邮件送达质疑书 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或邮件的,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
4、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传真: 0577-688820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 年 8月 31 日 上 午 9:30,地点为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 2018 年 8 月 30 日上午 12 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 2018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7 时之前。 6. 发布公 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苍南
5、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4 - 电 话: 0577- 64600835 传 真: / 招标代理: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 系 人: 戴 先生 电 话: 0577-68882000 传 真: 0577-68882001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 南宋 镇招投标中心 2018 年 8 月 24 日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地址: 苍南县南宋镇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7- 64600835 1.1.
6、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 车站大道鑫鑫财富中心 1 幢 601 室 项目负责人: 戴先生 造价负责人: 蔡先生 电话: 0577-68882000 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 南宋 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以工程 预算书 及 施工 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要求: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
7、2014】 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名,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 ,安全员 1人 。 5、业绩要求: /。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6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 包 不
8、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 要求 : 分包 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 招 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预算书、图纸等 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 2018 年 8月 29日 在 http:/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 2018 年 8 月 30 上午 12 时 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传真方式或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或邮件的,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传真:0577-68882001 2.2.2
9、招标人澄清时间 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18 年 8 月 30 日 下午 17 时之前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 上 午 9:30 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 南宋 镇 招投标中心备案后,在 http:/ /答疑与补充”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做收到确认。 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 2.2.2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
10、标文件 - 7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 2.2.3 3.3.1 投标有效期 60工作日 3.4.1 投标保证金 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金额:人民币 8000 元(大写 捌 仟 元) ;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 苍南县 南宋 镇财政 办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 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二 )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额数的投标保证金
11、打入 /汇入指定账户,并且凭汇款 /转款凭证或现金缴款单到 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 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开标前凭 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 开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 苍南农商银行矾山支行南宋分理处 账号 :2010 0015 9377 431 注 : 投标人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 (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 到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 17:00 之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交款及换取 保证金收款 收据手续,开标当天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不办理此项手续,逾期办理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按 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
12、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 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 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3.5.2 近年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8 -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 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作否
13、决其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 投标文件 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2、 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 壹 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苍南县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接收 地点: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8月 31日 上 午 9:30
14、 开标地点: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6.1 确定中标人 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款的 5% 7.4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 5日内,签订合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9 -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 镇财政所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发票收据原件及复 印件 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300 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应 由
15、法定代表人委托其授权代理人参加。 (1)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2) 如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 原件和 复印件 (社保证明最后参保 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
16、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17、.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 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苍南县 南宋新区排污及终端工程 招标文件 - 10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
18、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 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工程是否组织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中标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非关键部位)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 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