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的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9月至12月对我区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12日,巡察组召开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11月9日巡察组初步向区委反馈问题),指出我区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存在24个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分别于2019年11月13日、12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任务。区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组长,区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基层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对基层各单位的综合协调、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