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为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原则。该意见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谁”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在行政审批中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要求、措施方法、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转变观念、转变重心、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推动市场监管部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要把落实“四个谁”原则与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长期以来,在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思维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思维转变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行政审批部门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现象,主动监管的意识不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在大量行政审批项取消后,一些行政机关不清楚管什么、不知道怎么管的问题普遍存在,出现了监管迷茫。过去传统的市场监管手段与现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早已不相适应。该意见中提到改革